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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4-17 15:35:15 已帮助12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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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在男女双方的情侣或情人关系结束时,向对方索要所谓的“分手费”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可言。
然而,因男女双方在长期的非法同居关系存续阶段,确实可能因为共同使用和管理某些财产而形成了共有的法律关系,故此种情况下,就需要对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如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在解除关系后提出对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共同资产进行分割的请求,此类诉求将会得到合法法庭的有力支持。
但是,如若以此种名义要求支付特定金额之财物,却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难以得到法律层面的认可与肯定,对于这种情形,均无需给予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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