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依据中国《刑法》并无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罪这一项犯罪行为。
如果存在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其行为将被判定为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关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门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参考指标:
以谋取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违背了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活动。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1、非法转让、倒卖的基本农田达到或者超过五亩的;
2、非法转让、倒卖的非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达到了或者超过十亩的;
3、非法转让、倒卖的其他性质土地的面积达到了或者超过二十亩的;
4、通过这种非法途径获得的违法收益额已经超过了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5、虽然并未满足上述各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但由于曾经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到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且再次从事此类非法活动的人;
6、对社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