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合同被解除之后,担保人为债务人次负担的民事职责仍然必须强制性地执行,除非担保合同内另外有其他明确约定的违约条款。
至于合同解除之后,尚未悉心履行的义务,则应立刻中断履行;
而对于已然完成的事项,依据其实际情况和契约的特殊性质,当事人有权要求复原最初状态或是采用其他必要的纠正措施,同时也拥有向破坏者索赔损失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