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解除后,我们需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相应的处置:
首先,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应当立即终止其执行;
其次,对于业已完成的部分,应当根据其具体履行情况以及合同性质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由当事人决定是否要求恢复原状或是采纳其他的补救措施,同时他们还拥有向对方索要赔偿金的权利。
当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时,他必须负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