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完工验收所需具备的具体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此:
首先,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存档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供查阅;
其次,须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和全面详实的施工管理资料库,以便于后续的维护与管理;
再者,需要有相关资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制造商所出具的确切证明材料以及检验报告和试验数据等完备的技术资料;
最后,包括了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等权威机构分别签发的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质量合格证文件。《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