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如下条件的遗嘱才能被视为有效遗嘱:
首先,遗嘱设立之人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定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遗嘱条款应为设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
再次,遗嘱内容应当合法合规,且其中不可剥夺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继承人的应有继承权;
第四,执行遗嘱所涉遗产需为设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五,遗嘱执行不能侵犯社会公众利益与道德规范;
最后,遗嘱必须具备恰当的法律形式,可以选择口头遗嘱、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电子文件形式的遗嘱、亲笔书写的遗嘱或录音、录像遗嘱以及经过公证的遗嘱等多种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