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并达到了残疾程度时,所涉及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藥費用、误工费以及护理费用等多项抚慰性质的损失补偿,另外还须负担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适当的营养费,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而妥善的医疗照顾;
然后就是残疾赔偿金以及相应的残疾人辅助器材费,这两部分都是根据原告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的。
除此之外,受害者还需要支付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保障其在遭受身体创伤后生活保障不受太大影响。
这些均是应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常见赔偿项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