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饮酒邀请引发他人不幸猝然离世时,同行饮酒之人理应共同担负起相关赔偿责任。
尽管他邀请之举不过是社交层面的温情之礼,并未涉及任何明文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然而在实践中,这类基于友情的行为若未能尽到审慎关注的义务,可能会对他人的生命或资产权益产生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他们仍需为所引起的损失负责,向受害者提供相应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