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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关的行为人不清楚应该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所以了解正确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时获得救助就为有效的方法。当事人自行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处理程序的合法性。
2024-05-21 14:45:12 已帮助28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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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首先应当立即联络警方报案。
由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抵达现场展开勘查工作,并依据实际情况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同时,您还享有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要求的权利。
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和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为您提供另一途径,协助您获取对方除责任人之外的保险机构的相关信息,以便您能寻求他们的赔偿责任保障。
若是仍无法借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达成和解,或对方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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