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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行使方式依据与行使条件有什么?

撤销权行使方式依据与行使条件有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5 14:45:15 已帮助28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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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行使方式依据与行使条件有什么?
在法律领域中,我们通常将撤销权称之为债权人的救济手段之一。
它允许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债务人的某些不适当的行为。
而在具体操作上,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因为债务人主动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是无偿转让其财产,给债权人带来了实质性的伤害或者损失。
另外,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资产等手段对自有或他人财产进行无偿处理,或通过恶意延长其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使债权人原本依法享有的债权实现遭受影响的话,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上述不当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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