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负责承担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在其法律所赋予的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对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其次,对于超出上述责任限额之外的部分损失,由负责承担商业第三方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关条款和条件进行赔付;
最后,若以上两种赔偿方式仍然无法弥补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造成事故责任人向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额外的赔偿。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主张由负责承担交强险的保险机构率先支付精神抚慰金,则此项要求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与认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
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