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死亡赔偿金权益的金额问题,这取决于死者的户口性质和事故责任比例等因素。
此外,在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医疗费用、交通费用以及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开支也属于必须承担的赔偿范围之内。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我们依据的是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然后以着二十年为基准进行计算。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受害人超过六十周岁的话,每增长一岁便会减少一年的赔偿;
如果年龄达到或超过七十五周岁,则按五年计算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