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乃是以不当占有之目的,代为保管之他人财产、遗忘之物或掩埋之物非法纳入自身所有,且数额较大,拒绝归还的违法行为。
在犯罪构成上,本罪的详细量刑准则如下所示:首先,若行为人以数额较大之财物作为手段,对代为保管之财物拒绝返还,则应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以下、拘役或罚金。
其次,若行为人为侵占罪行实施过程中涉及到数额极为庞大之财物,或者出现其他严重情节者,应当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之间,同时附加罚金予以惩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