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依据完备性的手续进行迁入业务时,在本地通常一天之内便可顺利完成。
然而于异地办理相同业务时,由于需要提取相关的档案材料,因此大约需耗费七个工作日方可圆满办结。
实际所需的具体时间仍应根据各地区机动车管理部门的具体安排而定。
另外,对已实现交付的机动车,其所有者有责任在三十日内向当地机动车管理部门申请完成机动车迁移与变更的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