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罪并罚情况下的追诉时效计算方法,请您务必了解以下几点重要信息:
首先,当公安机关对案件正式启动侦查程序,亦或是人民法院开始着手审理该案之后,若被告人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工作,将不再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和影响。
其次,犯罪之日应当作为追诉时效计算的起点。
而对于存在连续或持续状态的犯罪行为,则自犯罪行为最终终止之日起算悬赏期限。
倘若在追诉期限内再次涉嫌犯罪,前罪的追诉期将随着后罪发案日期的到来而重新开始计算。《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