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保管公司财产是否属于侵占行为

保管公司财产是否属于侵占行为

保管公司财产是否属于侵占行为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4-10 12:35:11 已帮助95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保管公司财产是否属于侵占行为
在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的过程中,如若并未出现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且盗窃的数额并不属于较大范畴,那么此类情形即不被视为侵占犯罪;
然而,倘若存在以上行为特征,便会被判定为侵占罪行。
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其一,该罪系数额侵占他人物品所有权的侵犯,且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犯罪的主体通常为一般普通民众;
其二,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需要实施拒绝归还他人交付代为保管物品的违法行为,并且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其三,在起主导作用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蓄意为之。《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