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被判管制禁止进入什么场所

被判管制禁止进入什么场所

被判管制禁止进入什么场所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10 12:30:08 已帮助130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被判管制禁止进入什么场所
(一)必需禁忌出入夜总会、酒吧、迪厅以及网吧等各种娱乐场所;
(二)始终不得未经职权机构特许,擅自跨入组织大型聚集活动的场地范围;
(三)严谨禁止闯入中小学校园及其附属园区,以及周边地区,但若为本人注定求学,或者实际生活所迫,而得到职权机构批准者则不在此列;
(四)其他明确需要受限制进入的领域和场所。《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