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著作权之争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期限。首先,该诉讼时效应从著作权持有人意识到或理应意识到自身版权遭受侵害以及义务方存在之际开始计算。倘若该权利人在超过三年后提起诉讼,而侵权行为又在诉讼提交之时依然持续进行,那么在该作品的受法律保护期间之内,人民法院有必要决定被告人需立即终止其侵权行为;同时,对于侵权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也应当自著作权持有人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的时间来计算。其次,人民法院接受以下类型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1)涉及著作权以及与其相关利益的权利归属、侵权和合同纠纷案件;(2)申请在提起诉讼之前临时禁令以停止对著作权以及与其相关利益的侵袭行为,申请在提起诉讼之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证据保全处理;(3)以及其他涉及著作权以及与其相关利益的争议案件。最后,当著作权遭到侵犯时,维权方式如下:(1)尝试与侵权方谈判,请求他们立即停止这种有害行为,并且还需要支付赔偿费用;(2)向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以解决争议;(3)收集足够证据后,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4)若书面合同中含有仲裁条款,则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