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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可以见家属吗

监视居住可以见家属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4-08 16:15:16 已帮助1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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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可以见家属吗
在实施监视居住时,被处以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虽然享有与家人见面的权利,但需经由执行机关的严格审批程序才能实现这一前提条件。
关于被监视居住者所应遵循的相关规章制度如下:
第一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进行监视居住的特定场所;
第二条,严禁未经批准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包括通信活动在内;
第三条,受邀出庭作证时要准时到场;
第四条,不得借助任何手段干涉证人提供证言的行为;
第五条,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其他人向法庭陈述;
第六条,必须主动地将护照、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以及驾驶证等个人重要文件提交至执行机关保管。
监视居住,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确保刑事审判过程的顺利及公正,在设定的期限内强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这项措施需要他们在特定的时间内不得擅自离所或者更换居住地点,同时也将对他们的个人行动有所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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