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既遂即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达到完整且齐备刑法分则对于每一特定犯罪所设定的所有构成要素这一状态,而相较于此,犯罪未遂则表现为尚未完全具备这些条件。
就其评判标准而言,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上必须明确表达出直接的故意心理;
同时,行为人也须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的步骤;
此外,行为人完成的行为需完整涵盖一定犯罪类型的基本构成所需的全部要素;
因此,既然犯罪形态已经完整出现,那么既遂便在此基础上得以确立。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