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利息条款时,应当被理解为借贷双方均未就利息问题作出任何约定,因此债务人无需承担偿付借款利息的义务,同时债权人亦不得对此提出主张权利。倘若自然人之间因借款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利息约定的模糊状况,那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法院将不会对其期内利息予以支持。然而,对于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之外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社会主体及其相互间的借贷行为,如果利息约定不明朗的话,法院倾向于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实践中的交易习惯,乃至市场上通行的利率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的考量和评估,以最终确定利息的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