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机构及个人当发现某种迹象表明某位特定人士可能涉及到违法或者犯罪活动时,只要其所掌握的信息具备充分的事实基础且非蓄意编造之举,那么他们享有向上述两个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检举揭发的权利。
一旦相关部门收到此类举报信件,必须立即展开深入调查与核实工作,按照法规进行处罚并以高度保密态度对待举报人;
若经过调查发现情况属实,则将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对提供了准确信息的举报人予以相应的奖金激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