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若孕妇连续三日未到岗工作,将被视为自行离岗;
而关于旷工行为的规定,则应根据企业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所进行界定,这涉及到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权责划分问题。
值得强调的是,尽管有相关法律条款对此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对旷工行为作出明确的法律定义。
当女性员工因旷工严重触犯了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时,雇主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举措终止该女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