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侵占罪的定罪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人民币。
然而在部分地区,由于地区发展水平以及其他特殊因素的影响,当地公安机关对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可能设定为5,000元人民币。
侵占罪,全称为“侵占财产罪”,其本质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受害人为目的,通过代为保管的方式或利用遗忘物及埋藏物,将本不予自己所拥有的财务变为自身所有,且在收到相关诉求时拒绝归还,这种行为构成了侵占罪名。《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