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刑法的严厉规定,对于那些被定为盗窃罪的罪犯而言,法院有权判处其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可以——如果必要的话——同时处以罚金或仅处以罚金刑这两种不同的刑罚。
值得着重指出的是,罚金刑是有可能单独执行的。
下面是关于这些内容的详细描述,相关援引法规主要来自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其中,明确规定了盗窃公私财物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即对于盗窃罪的轻重划分和处罚方法,具体如下:
若是涉及到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或者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着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为,法院应判定责任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或者仅处以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同样地,需要并处罚金;
而在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中,被告人有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惩罚,此次还需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其次,是选科式判法。
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明确规制了罚金与各种其他刑种并列存在的可能性,可供选择适用。
举例来说,根据刑法第275条的明确规定,任何犯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人都应当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惩罚。
在此情况下,罚金成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法定刑罚方式,只能单独使用,无法附加运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