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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由什么受理

虚假诉讼由什么受理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30 18:20:05 已帮助8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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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由什么受理
针对已有的诉讼案件而制定的法律条款,同时也涉及到对该类行为的规制与规范处理,因此这部分工作主要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并予以处理。
虚假诉讼是指在已有民事诉讼事件基础之上采取编造事实、虚构情形等手段,试图从中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
具体来说,这种行为无需具备特殊的主观意图,即使是出于无目的地追求某些不合法的利益,也都可能被判定构成虚假诉讼。
当然,针对这类违法行为,相关的法规和司法解释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如果有人故意编造谎言并以此为依据提起了民事诉讼,其面临的将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金额的罚款惩罚;
但若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其刑期会增加至三年到七年不等,并且还需支付相同金额的罚款。《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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