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虽然并非必然引发交通事故,但关键还是要看无证驾驶者在事故中所扮演的角色及所起的作用。
因此,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无必然关联。
一旦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责任划分:
(1)若某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则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嫌疑人逃逸,致使现场状况变化、证据缺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证实交通事件的确切事实,那么该逃逸者同样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又比如当事人故意损毁、伪造现场、销毁证据等情形,也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两个或更多的当事人都有过错行为并共同导致交通事故时,需要根据他们各自在事故中的行为对事故的影响程度以及其过错的严重性,来判定各自应该承担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3)如果各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未起到引致事故的过错作用,且这起交通事故属于纯粹的交通意外事故,则所有人都无需负责;
但若其中某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那么其他当事人就不应对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