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不当得利如何要素

不当得利如何要素

不当得利如何要素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29 17:50:05 已帮助243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不当得利如何要素
不当得利制度中,构成这一法律关系需要满足以下四项要素:
首先,財产权益一方向另一方有所获得;
其次,另一方必须承受损失;
接着,这两者之间还需具备明确的因果联系;
最后,这种行为也不能被赋予法律上的正当性。
本篇文章将逐一解释这四个要件:
1.一方获取到了財富权益上的利润;
2.另一方面临着经济上的损失;
3.收益与负债间须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以及4.行为不能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依据。
一、关于一方获取利润之要件
所谓“一方获取財富权益上的利润”,实质是指一方经由特定事实导致其财富积累或增益达到了一定量级的状况。
这里提到的“受益人”所得到的利润,仅限于可以用金钱来衡酌的財富权益,精神层面的权益并不包括在内。
据此,我们可以通过将受益人现存財富或权益与在无与他人产生利益变动情况下应有的总财产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判断其是否真正获得了財富权益上的利润。
二、关于一方面临损失之要件
无论何时,只有当其中一方仅享有纯粹的財富权益,并且并未因此带给其他人哪怕一点点损失时,那么这种情况就无法符合不当得利制度的规定。
因此,如果一个人获得了財富权益上的优点,但却未对任何人造成损失,那么也就意味着不当得利不成立。
三、关于財益与损失间因果联系之要件
“受益人益处与丧失者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正是我们所说的“行动之因-结果”模式。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丧失者的损失正是源自于受益人的益处所引发的。
换句话说,若想构成不当得利,二者之间必须具有这种因果关联。
四、关于寻求法律依据要件
最后,当我们探讨不当得利这一概念时,一项关键原则是:
获益者获得经济学上的优势没有法律上的正当依据,我国《民法典》通常称之为“无法律依据”。
这是我们要理解不当得利的关键所在。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