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人员未能在规定期间内缴纳相应的交通罚款费用,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罚款数额的每日百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此项逾期罚金,亦可理解为一场针对延迟缴费行为的罚单制度,旨在强调对于交警部门所设定的罚款期限的认真遵守与重视。
通常情况下,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是以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的实际天数值乘以每日罚款金额的相应比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