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行车辆中,电动车若以推行为主要方式行驶于人行道上,并未有侵害法律法规之嫌;
然而,若电动车选择载人长距离骑行人行道,那么便属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须知,人行道乃专门为行人提供行走线路设计而成,机动车经过此处,应减速缓行,以确保不会对穿行其中的行人造成任何威胁或危险。
当遇到前方有人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过时,更应对车速进行严格控制,停车等候行人通过之后再继续前行,此举体现了尊重合法权益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