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这一案件,并不必然会于开庭当日进行宣判,因为审判权属于各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程序,法院需对案情进行充分审查之后,方能做出公正地裁决。
而对于当庭宣告判决者,必须在判决决定宣布之日起五日内,将带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文书送达到被告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若为定期宣告判决,则在宣告后应立即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和提出公诉的检察机关,同时也须向被告方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均送达判决书副本。
需要注意的是,判决书同时还应送到达辩护律师或相关代理人手中。
此外,关于盗窃公私财物的量刑标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数额较大”,指得是被告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必须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条件;
其次是“金额巨大”,即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情况下;
最后是“金额特别巨大”,当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时,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到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可同时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如果涉及到特别严重的情节,例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以及携带凶器盗窃等行为的,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