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担任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
若发生民事责任事件,法律会首先要求公司对其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但对于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来说,其责任通常非常有限,除非他/她本身具有明显的过失行为。
反之,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并构成单位犯罪,那么作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由于公司自身在民法中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因此它需用自己的财产来对外承担责任。
法人代表仅为公司对外事务的代表,而在所有与之相关的民事责任问题上,责任承担者应始终为公司,而非法人代表。
当公司出现某些问题并且受到调查时,首要的责任追究方往往正是法定代表人。
然而,并不意味着挂名的法定代表人需要背负全部的责任。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就明文规定,如果公司在向有关部门提交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中所做的记载是虚假或者故意掩盖重要事实,当地有关职能部门有权对直接责任人及其他成员进行罚款,罚金最高可达人民币3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