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各项法律法规之规定,凡涉及债务人拖欠款项的问题,均可视为合同违约所导致的违法行为,对此,债务人均需对其违约行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的支付以及违约金的赔付等等。
其次,若被指控之人拖欠款项却未偿还,那么必定会面临相应的责任追究。
而至于责任性质究竟是民事或刑事,则取决于具体案情。
在处理民间借贷方面,必须确保借款关系已经以书面形式确立,此外还需明确借款契约上是否设有明确的还款期。
如果出现争议,应在争议爆发后的两年内,寻求当地人民法院针对此事项提出民事诉讼。
此后,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判定被告方需对此负起民事责任,则债权人有权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然而,若是对方具备偿还款项的能力,却以各种理由故意逃避债务的话,这种行为便可能构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罪,最高可判罚两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而转化为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