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处理拆迁纠纷,公民、法人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实体,应有诉权首先向行政管理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若对于复议结果仍然持有异议,则可进一步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在计算房屋补偿费用(又称为房屋重置费用)时,我们将用以弥补遭受拆迁后所丧失的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的经济利益。
这通常会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构造与折旧程度进行分类,然后以每平米的价格为基准来计算。
而对于那些因为周转所需,需要临时居住于被迫拆迁房屋,或者自行寻找临时居所的家庭来说,他们会得到额外的周转补偿费,这部分资金将视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分配,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进行补贴。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也存在着奖励性质的补偿费,其主要目的在于激发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参与或者主动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自动放弃一些例如自愿搬迁至郊区,或是放弃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权益。
然而,不同类型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将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与国家相关现行法律政策加以确立。
并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的价值纳入计算公式之中,用以下方式表达出来: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总面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