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对于被判定为累犯且被惩处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其行为符合减刑标准,则仍可进行减刑处理。
在此类刑罚执行过程中,若罪犯能够严格遵守监规制度,积极配合教育改造,并且确实展现出诚恳悔过的态度,或者产生了明显的立功表现,那么就具备了主张减刑的前提。
然而,若罪犯出现了以下所列举的任何一项重大立功行为,都应得到减刑的优待:
首先,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
其次,举报监狱内外发生的重大犯罪活动,并经过查证属实;
接着,具有创意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的技术改革创新;
随后,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舍身救助他人;
最后,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时,表现突出。
此外,对于国家和社会有着其他特殊重大贡献的罪犯也应该酌情予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