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交会怎么办
若被申请取保候审之人未能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便无资格取得取保候审之权利。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法定强制措施,受害者或涉事被告需提供担保人或者自愿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提供书面形式的保证书,以此确保其没有意图逃避或者干扰调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且可随时接受传讯。
保证金的主要用途便是为了保护受害者及涉案被告的出庭权,以及遏制他们在法庭审理期间进行其他有碍于刑事诉讼活动的行动。
若被申请取保候审之人无法或拒绝支付保证金,那么公安机关或司法机构有可能会采用其他的强制手段如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等人实施的一项特殊制裁措施,在特定的期限内严格限定他们的人身自由。
值得强调的是,根据实际案件性质和被申请取保候审之人的经济能力等诸多因素,保释金的具体额度及有无可能通过提供他人签名的保证书等其他方式替换保释金,都是由有权部门作出决定的。
为此,当个体遇到无能力支付保证金的困难时,应当立即向办案机关澄清实际情况,请求说明能否采纳其他适当的解决方案。
对于此类情形的处置,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寻求相关法律机构的帮助,以深入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及其维权方案。
此外,作为被取保候审之人,务必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或司法机构的调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圆满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的注意事项: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交会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