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就算公司注销了,咱们还是能找他们仲裁嘛!你看啊,要是公司注销了的话,他们那老板也就随之不复存在了,也就没法儿告他了呢。
但是咱们可以去找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么就把接收清理公司财产的那些股东当作被告来提出申请哦。
还有种情况就是,要是公司正在破产清算期间,那他们那老板还是可以作为被告的哦。
你得知道啊,即使公司的营业执照注销了,但是他们的老板的身份地位并没有消除了,咱们还可以照样用它来做被告。
不过可得抓紧时间去申请仲裁喔,一旦立案了,我们可以赶紧联系工商局备案,这样就能减缓甚至制止公司注销的进程啦。
当然啦,如果是和那些根本没办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了或者营业期限已经到了但还在继续运营的公司有纠纷,那这时候咱们就只能把公司或者他们的投资人都算作我们原告的对立方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