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偶背负债务,配偶并未知晓实情时,是否必须承受相应责任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是非常关键的。
倘若此债务被认定为夫妻财产共同承担的义务范畴之内,那么理应接受偿付;
反之,如若不是这样,则由配偶不负有清偿之责。
实际上,以下三种类型的债务通常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由夫妻二人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和确认的债务;
第二,婚后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
第三,虽支出金额高于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标准,但债权人能为此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该笔款项被用于共同的生产与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