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亲母亲为其孩子申报户籍这一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形加以区分和处理,因为具体事宜的差异会影响到孩子户口登记的程序与手续:
首先,倘若女性在离婚或丧偶后成为单身母亲,她应当携带好自身的户口本及身份证件,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书面告之,之后便可马上面临孩子户口的申请;
其次,若女性属于未婚生育的情况,那么为孩子申领户口的流程可能较为繁琐,根据现行的规定:
“对于那些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并因此无法获得户口的人员”,他们可以凭借《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结婚证书(如有)或者是关于未婚生育的特殊声明来完成户口的登记。
未婚生育的单亲母亲在为孩子报户口之前,应参考相关法律条款要求,准备好适量的社会抚养费用,具体金额的多少通常取决于所处地域的相关规定,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