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的朋友未能如期偿还所借之款,那么在债务到期之时,作为出借方的您有权进行催促还款。
然而若对方仍然无视还款责任且拒绝支付款项,您可能不得不考虑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种情境下,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将成为唯一可行的维权途径。
为确保整个起诉过程更为顺畅,一些必要的步骤建议如下:
首先是贷款人需着手准备有关诉讼所需的所有材料;
其次,当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时,应按规定填写起诉书,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贷款事项有关的所有书面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据前往法院立案庭起诉;
最终,在等待人民法院决定何时安排开庭以便展开审理以及做出判决之际,坚韧地坚持则显得尤为重要。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诉讼过程中举证至关重要,借款人需努力提供有关证据以证实自己的主张,否则将会自食苦果。
仅凭借条、收据或者欠条等单一证据用来证明他人借款的确切程度显然并不充分,虽然借条、欠条能够揭示借款行为的存在,但是无法直接断言对方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
因此,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同样不可或缺:
一是借款人需要提供具体的付账记录,也就是款项转移的直接凭证;
二是确认对方实际支付款项的证明文件。
实践当中,只有当借款人能够提供上述两类证据以证明借贷事实和资金转移这两大事实同时存在后,法院才有可能认定借款实情确实发生过,并对借款人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