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规要求,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享有带薪年假权益,用人单位也应尽到保障职工享受年假福利的责任。
在享受年休假的前提下,员工仍能享受到仍然保持正常工作时期的同等工资收益。
如果员工累积的工作年限达到1-10年内,其可享受的年休假时长为5天;
而达到10-20年内,这段时间内的年休假则延长至10天;
当其积累的工作年限超过20年时,便有权享受长达15天的年休假。
然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休息日并不算入年假的计算范围之内。
用人单位需综合考虑各种生产和工作实际情况,同时尊重每位员工个人意愿,来科学地制定年休假计划。
年假可在一个年度内进行集中或者分阶段地安排,原则上不应跨越两个完整年度。
倘若确实由于生产、工作特性所需,用人单位需要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可以适当延迟至同一年度内完成。
若用人单位由于工作原因无法满足某些员工的休年假需求,但在经过员工本人的同意后,也是可以豁免对这些员工的年假安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