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触犯集资诈骗等罪行之后,若罪犯得以达到假释的适用条件,且严格履行并遵守监狱的相关规定,接受程度适当的教育改造并展现出诚恳的悔过意愿和可能出现再犯罪的风险较低时,可能获得假释机会。
然而,仍存在一些适用假释的限制条件,例如:
1、对于屡次违法犯罪或曾多次累犯者不可予以假释;
2、患有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刑罚期限超过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也无法得到假释。
此处,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必须遵守如下规章制度:
1、齐心协力地接受司法监督;
2、依据监督机关的具体要求,主动报告个人的日常活动情况;
3、严格遵循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相关规定;
4、任何形式的跨区域或迁居行为均需通报监督机关并经过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