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服刑人员怎样申请减刑

服刑人员怎样申请减刑

服刑人员怎样申请减刑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22 14:00:15 已帮助151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服刑人员怎样申请减刑
关于被判处无期徒刑之犯罪分子的减刑,执行机关应提交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批准的监狱减刑请求书。
此外,对被判为有期徒刑(包含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进行减刑时,执行机关同样应提交减刑请求书。
倘若被宣告缓刑之人,在缓刑考验期间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需予适当减刑,且需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者,则应由社区矫正机构形成书面意见上交中级人民法院,依程序依法裁定。
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之下的罪犯的减刑问题,则应由罪犯所属的看守所提出相关意见,再经由中级人民法院依程序进行依法裁定。
当人民法院收到关于减刑的申请后,应对执行机关提供的文件是否齐全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减刑请求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及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确有悔过或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以及(4)罪犯鉴定评估表、奖惩审批表等。
若发现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材料,应立即向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发出补充公文。
当人民法院开始审理减刑案件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组成合议庭。
审理期限规定,自收到减刑请求书起,须于1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做出裁决;
但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含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考虑到案件复杂性和特殊情况,也可适度延长1个月的审理期限。
减刑的裁定应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以便各方面共同监督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