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之下,即便对方并未亲自签署声明,大约一周左右的时间内,便可以顺利地提取您的汽车了。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无论对方是否签字确认,交警处都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将事故认定书寄送至他们手中,这并不妨碍或是延缓您正常按流程进行提车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当道路交通事故的自然原因已经被明确记录下来,而且也做了相应的司法鉴定,那么,对于机动车的进一步检验就不再是必要的步骤。
因此,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此时执法机构有义务立即归还暂扣车辆给相关的当事人。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着以下的重要信息:
(1)道路交通事故的参与方,如当事人以及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信息,(2)事故的经过和具体过程,(3)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和形成的原因,(4)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和应当承担的责任,或者是意外的原因,(5)制作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执法部门名字和生效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