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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结束后又犯新罪是否适用监视居住

缓刑结束后又犯新罪是否适用监视居住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3-04 16:26:53 已帮助13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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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结束后又犯新罪是否适用监视居住
倘若犯罪分子在缓刑期结束之后再度触犯新的罪行,并且符合有关监视居住的适用规定,那么他们便有可能接受监视居住的措施。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患重病且生活无法自理;
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母亲;
以及担任生活无法自理者唯一扶养责任者等情况,这些人都将优先考虑接受监视居住。
只要监视居住的决定符合缓刑的标准,那么就存在判缓刑的可能性。
针对那些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同时满足了下列所有条件,则可依法宣判缓刑:
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属于孕妇以及已经满75岁的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
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
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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