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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女方18岁结婚是不是能够

民法典规定女方18岁结婚是不是能够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02-22 18:45:45 已帮助26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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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女方18岁结婚是不是能够
【问题解析】
女方18岁结婚是不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且若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不能进行婚姻登记办理结婚证的,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范围,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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