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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8 10:22:06 已帮助17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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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人。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如初次打架、寻衅滋事,就可以判处管制。


2、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人。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抢劫犯、杀人犯等,人身威胁大的犯罪,就不可能判处管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不赔偿被害人的,一般不会影响量刑,判处管制后,不会加重刑罚


而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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