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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3 01:34:35 已帮助24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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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
1、原物返还。


如果得利方在受损方获得的不当利益是有形物,且在返还时原物存在,则在返还时原则上应原物返还。


比如说不当获得邻居家的洗衣机,返还时将该洗衣机返还时即可。


2、金钱偿还。


这种情况是在原物已经不复存在或者不存在原物时采用的返还方式。


在原物已受损不存在时,返还的金额应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如果不当得利是是劳务等无形物时,应偿还劳务等的通常报酬。


当然,如果不当得利的是种类物,如多取了银行的金钱,则只要返还等额的种类物即可。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损失人知道不当得利后,超过3年不主张返还的,就超过诉讼时效,从而造成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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