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有如下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4.财产共有、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