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允许进行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更改。
所谓法定代表人姓名,即是指公司的正式名称,这一事项被明确列于营业执照的相关记载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范畴之内。
当得到持有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一致赞同之后,便可依法进行变更。
依照法律规定,如有公司需要对其名称进行变更,需按照流程向登记主管机关递交相关的变更材料,然后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登记主管机关在对变更申请进行全面审查以后,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会予以变更登记,同时颁发全新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